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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殡葬教育的发展


台湾殡葬教育的发展

曾焕堂、林君妤、郑志明与郑锡聪(2007)指出殡葬教育的发展依重大事件可分为四期:1970-1994的准备期、1995-2001的整装待发期、2002-2005的专业证照争议期、2006以后的技职考照期。然而2012年的《礼仪师管理办法》公布后,即进入礼仪师培育期。以下为各时期发展汇整:

()准备期(1970-1994):

社会结构由农业社会转变成工商社会,殡葬文化由厚葬到简葬,为了改善风俗与简化仪式。

()整装待发期(1995-2001):

台湾殡葬教育相关的科系为生死学系,是由南华大学设置且为国内首创科系,硕士班於19976月核准招生,硕士在职专班於19996月核准招生,大学部於2001年核准招生,尔后陆续有相关科系的设置。

()专业证照争议期(2002-2005):

业界寄望藉由法源依据协助产业专业化,达到礼仪师的养成教育。2002717日公布《殡葬管理条例》,内政部2003年起研拟「礼仪师法」。《殡葬管理条例》自2002717日公布暨施行以来,对於「礼仪师」的研讨议题不断,过去於殡葬礼仪服务业的殡葬礼仪服务人员常以「礼仪师」自称,但於《殡葬管理条例》施行后,即不能再以「礼仪师」自称(内政部,2012)。

()技职考照期(2006-2011):

台湾丧葬教育证照考试目的是为了提升殡葬礼仪服务业的专业水准、素质与社会形象,著重於礼俗操作的在职训练与礼仪师考证。「丧礼服务」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於200681日召开新职类技能检定开发审查会议,同意开办之职类技能检定,并於200811月办理(许智闵,2008813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在2009年第三梯次全国技术士技能检定中开办新职类「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并於同年1115日举办了第一次「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08)。

()礼仪师培育期(2012以后):

2012628日公布《礼仪师管理办法》,同年71日施行,自此对於「礼仪师」资格才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文中指出需具备:(1)丧礼服务乙级以上技术士证,(2)修毕专科以上殡葬相关专业课程20以上学分,(3)需於200371日后执业并实际从事殡葬礼仪服务工作2年以上,以上三项全具备后方能申请核发礼仪师证书(内政部,2012)。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在2013年第三梯次全国技术士技能检定中开办新职类「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并於同年1110日举办了第一次「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12),礼仪师证照成为殡葬礼仪服务业认定专业能力的指标。

殡葬教育由1970年发展至今,由於时代变迁与社会结构的转变,使殡葬礼仪服务业由传统殡葬文化的厚葬转变为简葬,再发展至专业的技职检定下的礼仪师,提升了殡葬礼仪服务业的专业水准、素质与社会形象,成为新兴的专业人员,而殡葬教育也在政府的法令制定与改革下,成为当下的显学。


作者:黄毓茹   
东华大学教育与潜能开发学系博士生yuju713@gmailcom

台湾殡葬产业证照制度的发展

台湾殡葬产业证照制度的发展

台湾殡葬产业证照有丧礼服务丙级、乙级技术士证照与礼仪师证照。丧礼服务技术士证照之目标在於建立丧禮服务人员的「技能」与「知識」,以提供优质的丧禮服务品质,乙级定位为能统筹规划并指导丧禮服务执行,丙级定位为能正确操作及执行丧禮服务基础工作(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077月)。内政部民政司表示:透过经专业认证之礼仪师,预期未来将更加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殡葬服务业,进而带动整体殡葬制度继续革新(内政部民政司,2012621日)。」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於200681日召开新职类技能检定开发审查会议,同意开办「丧礼服务」职类技能检定;20077月编订丧礼服务技术士规范,并办理后续相关作业,订於200811月办理(许智闵,2008;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077月)。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於20091115日举办第一次检定,将殡葬产业带入专业证照的领域中(许智闵,2008;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077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08)。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於20131110日举办第一次检定,使得殡葬产业晋升更高阶的专业领域(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12)。而礼仪师证照为殡葬产业中专业指标证照(内政部民政司,2012621日)。

一、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在2009年第三梯次全国技术士技能检定中开办新职类「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并於同年1115日举办了第一次「丧礼服务」丙级技术士检定,检定项目包括「初终与入殮服务」、「殡仪服务」、「服务倫理」等三项。(许智闵,2008;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077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08)。

二、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在2013年第三梯次全国技术士技能检定中开办新职类「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并於同年1110日举办了第一次「丧礼服务」乙级技术士技能检定,检定项目包括「臨终服务」、「初终与入殮服务」、「殡仪服务」、「后续服务」、「服务倫理」等五项(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20077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中部办公室,2012)。

三、礼仪师证照

内政部於2012628日公布《礼仪师管理办法》,同年71日施行,自此对於「礼仪师」资格才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文中指出需具备:(1)丧礼服务乙级以上技术士证,(2)修毕专科以上殡葬相关专业课程20以上学分,(3)需於200371日后执业并实际从事殡葬礼仪服务工作2年以上,以上三项全具备后方能申请核发礼仪师证书(内政部,2012),并於2015428日开始受理申请(内政部民政司,20121112日)。

作者:黄毓茹   
东华大学教育与潜能开发学系博士生yuju713@gmailcom

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介绍



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介绍

◎传统挽额

一般传统挽额往往因告别会场空间不足而重叠挂置,仅露出致赠人署名,无法看到完整的挽辞内容,且於告别式结束后就焚烧掉,一年累计焚烧掉的挽额为数可观。除浪费资源外,挽额燃烧后更会造成空气污染,危害健康。

 

◎创新: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

本平台启用后,收到讣闻的一方,登入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后,只需点选赠与对象之性别、年龄,系统会自动罗列合适的挽辞与背景图案供致赠者点选,完成后的挽额内容即会传送到装设有播放设备的殡仪馆,经礼厅工作人员确认后於告别式场当天正确播出。

相较於使用传统挽额前置作业繁杂、耗费时间金钱,使用电子挽额不但节能环保、挽辞合宜适当,并可避免忙中出错而造成对收受者不敬的情形。

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特色:

◎是中央统一认证的全国性电子挽额平台:虽部分县市有其自建系统,但透过与本平台介接,致赠方不必记住多组帐密,只要登入本平台,一组帐密即可致赠电子挽额至全国所有的礼厅,减轻作业人员负担。。

◎配套数位认证机制,挽额致赠者的身分经过验证,独具公信力,有效杜绝冒用首长之名致赠挽额的情形。

◎透明化的查询与留念功能:民众在告别式会场及内政部【全国殡葬资讯入口网】均可看到亡者所收到的挽额,给予丧家殊荣。

◎达到节能减碳与环保的效果。

◎目前全国已有119个礼厅配有电子挽额播放设备

目前已有部分县市自行试办电子挽额(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县、台中市、嘉义市、高雄市、宜兰县),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自103年12月上线启用后,已与上述县市之自建系统接轨。

目前本平台以在公立殡仪馆治丧者为服务对象,民众可至内政部【全国殡葬资讯入口网】--「电子挽额专区」浏览查询目前已配有电子挽额播放设备之礼厅清单,本部将持续鼓励推动,未来希望扩及所有公、私立殡仪馆及合法礼厅。

 

◎目前推广情形

就正式丧礼仪俗而言,挽额是表彰亡者的丧吊文书,具有上对下的性质,因此致赠者必须是首长、或有特定官衔的人。

为端正礼俗,目前本部电子挽额平台致赠者开放对象,以总统府、五院及地方行政与立法机关为主,另考量全国性的主要宗教团体及主要政党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与高度地位,也一并纳入,因此,现阶段本平台并未开放一般民间团体或个人申请使用。

为使本平台具公信力,本平台配套数位认证机制,挽额致赠者的身分均须经过验证。如有其他机关团体欲使用本平台,可函文向本部申请(帐号及密码请设为6~10个字,英文或数字均可),经确认后即核发本平台帐号密码。

期望全民为塑造「节葬」、「洁葬」之新殡葬文化共同推广响应电子挽额。

 

◎内政部【电子挽额平台】后台致赠网址http://mort.moi.gov.tw/backendadmin/

 
资料来源: 内政部民政司全国殡葬资讯入口网

全国可实施环保葬(树葬、植葬、洒葬、花葬)地点

台北市多元环保葬介绍

台北市树葬简介



台北市树葬简介

  选择环保葬除可重复使用埋葬空间,既符合环保又节省墓地,大家想像一下一片看似公园的墓地中,如开满了缤纷的花朵,苍翠荫天,不见叠叠黄土,如此景象对逝者而言将是何等的尊荣,何等的安详…。

  树葬是指将骨灰妥善处理后,装入可分解的纸或棉布袋内,不立墓碑,不记亡者姓名,植存在树木的根部或抛洒在特定区域的花园或草坪上,让人死后与自然合而为一,既不占用土地空间,也有助於环境绿化,一些先进国家逐渐风行这项殡葬方式。

  树葬区的申请,由申请人亲自或由委托人(检附委托书)至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第一、二殡仪馆服务中心,填写树葬(花葬)申请书,检附申请人身分证影本、受葬者之火化许可证或骨灰骸存放设施寄存迁出证明或墓地起掘证明许可正本,经服务中心人员审查后即安排「骨灰再研磨」。

  经再研磨之骨灰,於装入本处免费提供之容器后,由管理员陪同,由申请人选择将往生亲友的骨灰埋藏於咏爱园树葬区内,让其化为春泥、伴著大地长相眠,让生命在大自然里延续。

  树葬园区设施系循环利用,不得在园区焚烧香烛、纸钱及私设任何标志或设施。

  该区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六08:00-16:00。

服务成果

  本市率先全国推动树葬、洒葬等环保葬法,92年11月10日设置国内首座树葬试办区,96年於富德公墓内辟建面积1.2公顷树葬区-咏爱园,兼具树葬、环保、景观及生态复育功能,提供6千个树葬穴位,栽植檀香柏、桂花、樱花、玉兰、南洋杉及灌木花卉约3千株,不立墓碑,不记亡者姓名,将先人骨灰装入可分解之骨灰容器后埋藏,让先人长眠於如诗画般的优美环境中,前往追思的家属也能悠闲享受难得的自然风光。 92年开办累计至105年7底止树葬8,764位、洒葬296位(102年起洒葬已不再受理申请)。

 

 
附件下载

 

 

 

  • 资料更新: 2016/8/12 15:09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花葬简介



台北市花葬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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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花葬区—阳明山臻善园位於阳明山龙凤谷游客服务站(台北市北投区泉源路220号)旁,业於102年10月27日启用,园区面积8,200平方公尺,目前共设置18个葬区、5千个花葬穴位。花葬区内种植吉野樱、八重樱、流苏、金毛杜鹃、平户杜鹃、茶花、桂花等22种近2万株四季轮开花木,加上各式草花,将是先行者永居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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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办花葬作业流程同树葬一样,由治丧家属或受委托业者(需有家属委托书)检具身分证(影本乙份留存、正本核对后发还)及以下其中之ㄧ文件:<火化许可证、骨灰(骸)迁出证明、起掘证明>,於周一至周六上午8时至下午4时至本市殡葬管理处一殡或二殡服务中心填写申请书,经确认无误后由本处同仁安排骨灰研磨,经再研磨之骨灰,於装入本处免费提供之容器后,由管理员陪同申请人将往生亲友的骨灰埋藏於臻善园花葬区内。

  服务成果:全国首处花葬区,自开幕启用后至105年7底止,共1,813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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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更新: 2016/8/12 15:10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海葬简介



台北市海葬简介

人类本来就是自然的一部份,生命乃源自於海洋,因此回归海洋乃为理所当然之事,由此回归自然的愿望而兴起海葬。希望海葬者多为无宗教者、对葬仪及墓地较不拘泥、生死观则是认为死亡乃为一切的结束、死后不需扫墓的个人人生观等为其特徵。

在台湾地区有限的土地资源之下,现行的国内大部分的殡葬活动,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例如民间的殡葬传统一直都有「入土为安」的习俗,只要条件许可,就会以墓葬作为最优先的考虑,然而台湾地区地狭人稠,人口密度高居世界第二,如果国人往生之后都采行墓葬,势必将面临活人与死人争地的窘境,同时违法滥葬的情形将更加恶化,对整体生态与生存环境带来更多负面的冲击。

随著高龄化社会的到来,现在世界的先进国家均鼓励以海葬或树葬的环保葬法,来节省土地资源,推动「节葬」、「简葬」为目标的新殡葬文化。

由於台湾地狭人稠、土地资源有限,以非墓葬之骨灰处理方式乃最节省土地资源之殡葬方式,根据104年12月之统计台北市人口为270万4,810人,然台北市不临海,实施海葬有其不便之处,为顺应民众多元葬法之需求,纾解土葬用地及灵骨塔位不足之窘境,台北县、台北市及桃园县自95年起联合推动海葬,结合台北县天然海港之优势,加上台北市多年实施海葬之经验及桃园县大力之支持,共同携手加强宣导海葬观念,让民众更加了解「回归自然」之环保葬法。

服务成果

台北市政府为推动节葬与简葬的新殡葬文化,於民国92年首创海葬,并自办3次(92年、93年、94年),95年台北县政府主动邀约合作办理「县市聯合海葬」,希望藉由县市政府合作的力量,让民众了解另一种回归自然的环保新葬法,自97年起,结合桃园县府合作办理「北北桃三县市联合海葬」,受理报名期间为每年3-4月份,出海日期约是每年5月份(视海象潮汐而定)。

有鉴於民众对於海葬之需求及过去几年参与民众反应良好,自103年起每年至少办理4场次,海葬日期将会公告於本处官网。

台北市从92年推广海葬业务至104年止,已为482位先行者完成海葬心愿。

 

 

附件下载 

【请按此下载海葬申请书表等相关档案】

 

104年度联合海葬海葬相片剪辑

 

海葬申请须知及实施程序

 

  • 资料更新: 2016/4/11 12:03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宠物洒葬简介



台北市宠物洒葬简介

 台湾地区地狭人稠,为推广永续发展、美丽自然的环保葬法,台北市殡葬管理处分别於92年11月10日、96年6月12日设置国内首座树葬区「富德生命纪念园」及「咏爱园」,推动树洒葬过程中,常有民众询问除了自己和先人以外,心爱的猫狗等宠物,是否也可以用树洒葬安排后事,为加强宣导树洒葬观念,也满足都会民众的需求,殡葬处特别於[咏爱园]树葬区旁以温馨可爱的方式规划了全国首处宠物洒葬区-“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面积约500坪,现在已设置两个花圃,外圈是紫色的细叶雪茄,里面是黄色的蔓花生,周边有矮木篱跟栅栏。殡葬处特别用五彩风车、向日葵、小狗等艺术饰品进行布置,还设有小木屋,让宠物小天使们也有家的感觉。“秘密花园”整体设计与旁边景观小湖、观景台等自然环境融合为一,让人的咏爱园与宠物洒葬区成为好邻居。

  现代社会生活型态,人与宠物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宠物过世后也有遗体接送、往生被、火化、纳骨塔位、骨灰罐等,除了没有正式的告别式,不发讣闻、不收奠仪外,规格可是一点也不输人,另外英国对10万名老年人所做的意见调查,[希望与宠物骨灰一起下葬]高居第2,可见宠物的魅力是全球皆然。根据统计台北市约有15万只宠物,殡葬处规划宠物洒葬的贴心服务,对关心宠物未来后事的饲主可说是一大福音,需要的民众在完成宠物火化后可以携带身分证,到台北市殡葬处富德灵骨楼办公室填具申请书,免费办理洒葬。

宠物骨灰洒葬区办理成效

  全国首处公立宠物骨灰洒葬区,於96年11月14日启用,至105年7月底止,共5,272名饲主实施宠物洒葬


资料来源: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联合奠祭




台北市联合奠祭

参加联合奠祭场次查询 

目  的:

  在端正礼俗,提升丧葬文化并节约民众支出,受理民众以数亡者共同举办出殡仪式,   并由市长亲临或由本府各机关首长轮流代表市长主祭,并由亡故市民之所辖区公所派   员致祭,期使仪式庄严隆重。另欢迎崇尚尊荣俭约环保珍爱大自然之人士踊跃参加。

参加联合奠祭:

  一 、检附证件至第一、二殡仪馆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二、另办理登记不得任选场次,经登记后若取消,则以1次为限,且以最近一场未满之场次为原则。     三、自103年1月1日起取消死亡者之设籍限制;无论设籍何地自死亡日或遗体具领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参加最近一场次联合奠祭者,其费用均仅须支付「火化许可费用」新台币50元即可;其余21项服务费用全免(亡者设籍外县市者不含遗体接运费)。

时  间:

  每周二、三、四於第二殡仪馆怀亲厅举办。

参加联合奠祭家属须知: 一、应备证件:

1. 死亡证明书正本1份或相验尸体证明书正本。
2.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或其他文件、亡者2寸照片2张。

二、市府办理联合奠祭免费服务项目共21项如下:

「台北市政府办理联合奠祭实施要点」第五点附表「台北市政府办理联合奠祭免费服务项目」如下:

1.礼堂。  
2.布置(花牌、花山、花篮、花圈、布幔、大 (小) 灵桌、主灵位牌、香炉、烛台、酒杯、花瓶)。  
3.供品(四果)。  
4.司仪(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5.音乐(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6.诵经(限於奠祭,家祭自理)。  
7.遗体寄存(限自死亡日或遗体具领日起十五日内,登记参加最近一场次联合奠祭者,自遗体进馆日起迄参加联合奠祭日止之遗体寄存费用全数减免;如逾十五日始办理登   记者,遗体寄存费自第十六日起依台北市市立殡葬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办理。)  
8.遗体接运(限亡者设籍本市者,以一次为限)。  
9.遗体洗身。  
10.遗体著装 。  
11.遗体化妆 。  
12.遗体大殓。  
13.火化费 。  
14.火化棺木。  
15.骨灰罐。  
16.礼堂冷气。  
17.推棺服务。  
18.骨灰罐刻字及瓷质相片服务。  
19.库钱或纸巾  
20.水被与头脚枕。  
21.接送环保葬区服务。  
22.干冰(如气候骤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第一、二殡仪馆冷藏柜皆满柜时,无法於第一时间冰存大体,则由本处提供干冰替代冷藏柜)。

【特别注明】
1.除免费22项服务外,如有家属接送、晋塔服务及其他需求者,由家属自理,委托业者代办者,其费用由双方自行议定。
2.骨灰罐刻字稿请於奠祭前3工作天交於本处二馆服务中心,逾期不受理。
3.接送环保葬区服务需5个工作天前申请, 取消时亦同。
4.土葬者不受理联合奠祭申请。
5.已登记参加联合奠祭后取消者,仍依收费标准收费。(骨灰罐则需返还相同规格、材质之骨灰罐、干冰费用需返还联奠捐款)
6.本处联合奠祭提供一柜多罐之骨灰罐、惟申请特殊尺寸骨灰罐仅限於提供晋塔於、阳明山臻爱楼,申请特殊尺寸骨灰罐应先完成阳明山臻爱楼塔位申请

 

 
附件下载

 

 

 

  • 资料更新: 2016/8/16 10:58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生命追思纪念网简介

台北市生命追思纪念网简介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生命追思纪念网」於92年建置完成,为殡葬观念树立新思维,运用网路的即时性,让民众再也不需苦等清明节,即可上网追思。思念是不分昼夜的,当民众脑海盘旋起无限涟漪及思念,追思网可适时提供民众抒发情感的窗口,除了符合「多元性」、「环保性」、「便民性」现代思维,更对传统习俗讲求的「祭祖孝亲」,扮演著传承的功能,将传统与新颖穿越时空融合。

随著资讯科技不断与时俱进,偏静态模式运作的网站,已不符民众多元需求,网站产生使用者操作及更新不易,以致维护耗时费力的困境,因此追思网於101年3月改版。此次改版重点为网站系统上导入Web 2.0精神、相关多媒体应用及社群概念加强与使用者互动功能,并且建置使用者操作管理介面,方便民众进行个人追思纪念网专区维护及更新。民众除了可将照片与文字叙述发布於个人追思纪念网专区外,如专区内容不想让其他民众观看,系统管理专区亦设有不对外开放功能,更可给予特定人自订之「亲友帐号、密码」,且对外开放程度有更改需求时,仍可再行更动,让使用者保有最佳的隐私空间与权利。另可制作「追念明信片」,转发给亲友或自行留存,并透过转发亲友的「选择」,由民众自主性邀请参观「个人追思纪念网」的亲友。

为因应使用者需求,让操作及申请程序更加便利,追思网於103年5月进行改版,本次修改重点为新帐号申请程序简便化,使用者将基本资料填妥后,至信箱点选登入网页即可完成帐号申请;另将使用者与亲友登入页面放置在首页,让民众可立即登入个人追思网页;网页更新资料亦更加简便,不需点选提交台北市殡葬管理处审核即可完成修改;另将个人追思纪念网修正为六大区,其内容包括:「个网公告」、「个人档案」、「生平事迹」、「生活相簿」、「无尽的思念」、「追思留言」。

103年5月改版完成后,期提供更多元便利的追思管道,让民众与其亲友不因距离与时间,随时可透过网路表达内心真诚的追思,亦可降低民众因担忧选择环保葬后,无相关追思管道的疑虑,此外,对於选择富德、阳明山灵骨楼及公墓的民众,在清明节等祭祀节日以外,也能於追思网抒发思念往生亲友之情,让处理完亲人后事的民众,依然能感受到市府贴心的关怀与服务。


台北市生命追思网 登入处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第一殡仪馆低碳礼厅使用用途及方式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第一殡仪馆低碳礼厅使用用途及方式

一、本处第一殡仪馆划定 永怀厅永念厅永亲厅、永爱厅碳礼厅

二、低碳礼厅使用费及冷气费,依照丁级礼厅基准收费。

三、低碳礼厅使用用途及时间如下:

()出殡(告别式、追思会)、入殓、开者:为8时至16时(逢加场日为8时至19时)。

()需布置次日第1场次者:为17时至18时(逢加场日为19时至20时)。

()诵经:为8时至18时。

四、低碳礼厅使用规范如下:

()礼厅内不得悬挂挽联、额等。

()礼厅内、外(入殓区除外)不得悬挂布幔。

()礼厅内、外不得铺设地毯。

()礼厅布置限使用现有供桌及椅子,并不得擅自移动且不得加装椅套。

()治丧家属如有加强遗照区亮度之需求,得自行加设移动式投射照明灯具1盏。

()不得於礼厅内、外壁面、天花板或礼厅外屋顶、柱施工加钉或捆绑任何物品。

()布置收台及工作人员服务区限礼厅入口左右两侧距离墙面120公分以内,净水区布置限礼厅前单柱100公分范围内,且不得妨碍通行。

五、低碳礼厅前道路车辆进出及临时停车限制如下:

()限当场次礼厅使用之灵车、花店布置车辆暨大体接运车、运棺车及公务车(检、警)等作业车辆进出及临停。

()花店车辆限临停於礼厅前道路南侧车辆临停区,布置时间限时30分钟内离场。

 

 

 

  • 资料更新: 2016/7/12 14:48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电子挽联使用规范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电子挽联使用规范

主旨:公告「台北市殡葬管理处电子挽联使用规范」。
依据:台北市市立殡葬设施使用管理办法第4条。
公告事项:
一、台北市殡葬管理处(以下简称本处) 为落实简葬、节葬及身后环保之殡葬新文 化,第一、二殡仪馆各级礼厅全面使用电子挽联,特订定本使用规范。
二、使用范围:本市第一、二殡仪馆各级礼厅。
三、电子挽联会员帐号申请方式:
(一)一般会员:
1、第一次使用请至本处「电子挽联致赠平台」(网址: http://w9.mso.taipei.gov.tw/tpfscroll/Default/Menu.aspx)首页点选会员申 请。
2、输入个人基本资料后点选确认。
3、系统管理员至管理后台勾选启用后即可完成申请。
4、系统会同步发出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即可致赠电子挽联。
(二)家属:
透过本处提供之帐号及密码,即可至本处「电子挽联致赠平台」致 赠电子挽联。

四、致赠电子挽联操作步骤:
(一)至本处「电子挽联致赠平台」输入帐号、密码。
(二)点选挽联申请、输入告别式日期、礼厅名称及往生者姓名。
(三)点选挽词、背景。
(四)按送出即可完成挽联致赠程序。

五、配合及注意事项:
(一)请勿冒用他人名义申请致赠电子挽联,以免发生侵权行为。
(二)请於告别式举办前一日完成挽联致赠程序。
(三)如不使用电子挽联请洽礼厅管理员,勿迳自拔除电子挽联电源线或网路 线, 如有毁损照价赔偿。
(四)家属辞谢挽联致赠,请至本处「电子挽联致赠平台」勾选辞谢挽联致赠。

六、本规范另详载於本市殡葬管理处网站(http://mso.gov.taipei/)公告消息网 页中。

 

 

 

  • 资料更新: 2015/10/2 16:50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第一、二殡仪馆使用设施需配合注意事项



台北市第一、二殡仪馆使用设施需配合注意事项

1.申请使用各项殡葬设施应检附正式死亡证明书或尸体相验文件,并填具设施使用申请书;如委托代办,并应填具委托书。

 

2.遗体进入冷藏柜前,身上重要财物请家属自行领回,殡葬处不负保管责任。本处提供关怀袋予家属参考。

 

3.申请人取得礼厅使用许可后,无法如期使用,应以书面通知殡葬处取消使用,并得依下列规定申请退费:

(一)自许可日起算,申请人於三日内申请者,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全额。

(二)自许可日起算,申请人逾三日申请者,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二分之一。但於使用日前三日内申请者,其所缴纳使用费不予退还。因不可归责於申请人之事由致无法如期使用时,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全额。依第一项规定申请退费后,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请使用礼厅,不得再申请退费。 申请人取消使用礼厅场次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再次或代理他人申请使用同一场次。

 

4.使用礼堂应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使用礼堂之场次,以申请日起2个月内为限。

(二)礼堂使用场次除甲级厅每场次为3小时外,其他级厅皆为每场次2小时,同一亡者以一场次为限。完成申请后,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三)申请礼堂供诵经使用者,於使用前5日内(含使用当日)始得申请。但使用每日礼堂第一场次出殡者,申请人申请该礼堂前一日晚间时段供诵经使用,不受前5日之限制;如未於出殡前5(含当日)完成申请,则开放他人申请。使用第一殡仪馆礼堂、真爱室诵经时间最晚不得超过晚上10时,於第二殡仪馆不得超过午夜12时。

(四)申请礼堂供开使用者,不开放线上申请。申请人可至服务中心临柜申请,场次以申请日起2个月内为限。

(五)申请人因故需变更礼堂级别或场次、火化炉使用时段或取消使用者,由原申请人於上班时间内亲至服务中心临柜办理变更或取消事宜。(请注意:申请使用礼堂、遗体火化炉时段后,自申请日起算,三日内办理变更礼堂等级、礼堂或火化炉使用时段或取消使用,原缴纳设施使用费全额退还,逾三日办理者,退还原缴纳设施使用费二分之一。但自使用日前三日内办理变更或取消使用者,原缴纳设施使用费不予退还)。因不可归责於申请人之事由致无法如期使用时,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全额。申请退费后,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请使用礼厅、火化炉,不得再申请退费。申请人取消使用礼厅场次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再次或代理他人申请使用同一场次。

(六)第一殡仪馆:
乙级厅可容纳96人,丙级厅可容纳32人,丁级厅可容纳32人。
   第二殡仪馆:
乙级厅可容纳
96人,丙级厅可容纳40人,丁级厅可容纳32人。

(七)本市第一、二殡仪馆自1043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挽联,敬请配合并多加利用电子挽联系统。

 

5.申请人取得火化炉使用许可后,无法如期使用,应以书面通知殡葬处取消使用,并得依下列规定申请退费:

(一)自许可日起算,申请人於三日内申请者,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全额。

(二)自许可日起算,申请人逾三日申请者,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二分之一。 但於使用日前三日内申请者,其所缴纳使用费不予退还。因不可归责於申请人之事由致无法如期使用时,退还其所缴纳使用费全额。依第一项规定申请退费后,为同一死亡者再次申请使用火化炉,不得再申请退费。

 

6.礼堂使用限礼堂内及其前川堂,不得占用道路或停车空间,请丧家配合办理并注意及维护环境整洁;另大型花圈不得进入馆区内,花篮不得放置礼堂前道路(或停车格位)。违反上项规定者,花圈、花篮将迳自移置或以废弃物处理。

 

7.遗体火化应取得火化许可证,并至服务中心申请登记使用火化炉。火化炉登记时段,自早上7时起,每2小时为一时段,每日计有6个时段,最后时段为下午5时至7时。遗体请於登记时段至迟20分钟内送达至火化场,譬如登记上午7时至9时火化遗体,遗体须於720分前( 关炉时限 )送至火化场,为维护其他治丧者权益,逾时将丧失该时段使用之权利,其他时段比照办理。

 

8.火化遗体依规定应使用环保棺木,并减少置放陪葬品。土葬棺木、停棺用棺木或棺木内放置石灰、易燃物品者,均不得进入火化场火化,以利环境品质。

 

9.遗体入殓时,棺木内请勿放置物品或非易燃品以免沾遗骨及影响火化炉运作。如遗体装有心律调节器等物品,请先取出,以维护火化炉体及工作人员安全。

 

10.第一、二殡仪馆停车空间有限,请尽量搭乘大众运输系统并多加利用二馆免费接驳(怀恩)专车。

 

11.使用各项设施已缴交使用费,无须缴交其他费用。若有本处同仁强行索取红包或藉故刁难者请以电话(02)87329695向政风室检举。

 

12.使用殡葬设施如仍有不清楚或需再确认是否已订租设施完妥,请用电话於上班时间向下列单位联系:

1.第一殡仪馆:(02)25131057

2.第二殡仪馆:(02)87329752

 

 

 

资料更新: 2016/7/14 16:31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一馆环保金炉、二馆纸扎焚化炉暨环保金炉使用规定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一馆环保金炉、二馆纸扎焚化炉暨环保金炉使用规定

第一殡仪馆环保金炉使用规定:

1.登记时间:8时至1730分。

2.使用时间:8时至18时。

3.登记地点:第一殡仪馆驻警队。

4.使用规定:

(1)登记后须立即投烧,不接受预约焚烧。

(2)环保金炉炉门须由本馆工作人员负责操作。

(3)环保金炉焚烧物品限焚烧纸钱、库钱、纸等纸制品。

(4)禁止投烧衣物、化学液体及内含化学成份、塑胶材质等物品。

(5)投烧物品由驻警(保全)队员或现场管理员检查,始可使用,若有未符合之材料、零件或超量必须移除,倘无法配合或不同意者,本馆得依环保法令及空污标准等规定,拒绝申请使用环保焚化炉。

(6)焚烧库钱每位亡者最多以20为限。违者依台北市殡葬管理自治条例第24条规定迳行裁处。

(7)焚烧纸配合炉口尺寸,限焚烧:高120公分、宽120公分、深120公分以内之纸

(8)禁止超越条,使用时请勿触碰炉体与炉口保持适当距离,以确保安全。

(9)使用时请确认炉内是否还有火源,确认无火源再行丢入

第二殡仪馆纸焚化炉及环保金炉申请使用须知:

1.焚化炉 (大金炉)

(1)登记时间:

9时至2130分。

② 逢星期二、三、四及加场举行联合奠祭之日,为8时至2130分。

(2)使用时间:

9时至22时。

② 逢星期二、三、四及加场举行联合奠祭之日,为8时至22时。

(3)登记地点:第二殡仪馆驻警队。

(4)使用规定:

① 登记后须立即投烧,不接受预约时间焚烧。

② 纸扎焚化炉炉门须由本馆工作人员负责操作。

③ 焚烧物品限焚烧纸钱、库钱、纸扎等纸制品。

④ 禁止投烧衣物、化学液体及内含化学成份、塑胶等材质物品,投烧物品由驻警队员或现场管理员检查,始可使用,若有未符合之材料、零件或超量必须移除,倘无法配合或不同意者,本馆得依环保法令及空污标准等规定,拒绝申请使用纸扎焚化炉。

⑤ 焚烧库钱,每位亡者最多以20为限。违者依台北市殡葬管理自治条例第24条规定迳行裁处。

⑥ 焚烧纸扎,配合大炉门炉口尺寸,限焚烧:高100公分、宽100公分、深100公分以内之纸

⑦ 使用时请勿触碰炉体并与炉门保持适当距离,以确保安全。

2.环保金炉(小金炉)

(1)提供24小时使用,不须登记及申请。

(2)使用规定:

① 仅供焚烧金银纸。

② 禁止投烧寿衣、库钱、化学液体及内含化学成份、塑胶等污染物品。

 

 
  • 资料更新: 2016/5/12 16:41
  • 资料来源: 台北市殡葬管理处

台北市市立殡葬设施使用管理办法

台北市殡葬管理自治条例

使用台北市殡葬管理处殡葬设施有重大违反秩序等行为,最高可处新台币3万元。

使用殡葬设施,有重大违反秩序等行为,按修正之台北市殡葬管理自治条例,违反第8条者,依第24条的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3万元。 台北市殡葬管理自治条例第8条、第24条内容

殡葬管理条例